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医院动态 > 心理导刊
精神科医生门诊日记(十)

发布时间:2016-05-03

漫谈失眠症 五、失眠症与安眠药 国外有这样的统计资料,全部门诊病人的15%主述睡眠不佳,其中多数得到开有安眠药的处方。在英国,每10个人中就有一人就寝前要服用安眠药。我国北京协和医院1985年某月的门诊处方中,4.72%开有安眠药;同月该院职工内部处方中有催眠药物的则高达12.89%。安眠药的使用是极为广泛和随便的,目前这种倾向还尚有增加的趋势。 对于应用安眠药引起药物性睡眠的脑电研究证明,药物睡眠不同于生理睡眠,其中突出的是REM的比例显著减少。安眠药引起的药物性睡眠表面上似乎满足了睡眠时间,实际上却使患者长期处于较失眠时还严重的REM剥夺状态,而REM对人体的重要性是SWS所不能取代的。安眠药使用者的自我感觉也表明了这种情况,服药后虽然整夜入睡,但REM严重不足,因而早晨醒来仍然昏昏沉沉,十分困倦,好像没有睡够一样。对于通常的失眠症患者来说,安眠药虽有助于睡眠,但不应经常使用,使用期最好不要超过21~28天,并选择半衰期较短的药或间断给药(每周2~4次),以减轻白天镇静作用 长期使用安眠药会使机体产生依赖性,这也是临床所熟知的事实。药物依赖者一旦得不到引起药物依赖的药品,就会产生戒断症状,其一般的表现有手颤、出汗、焦虑,严重时还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甚至癫痫发作。在安眠药物中以三唑仑产生的药物依赖性最为严重,目前在我国已经限制使用。为此,临床医生和失眠者必须重新认识睡眠和失眠症,重新评价安眠药的作用,慎重使用安眠药。(三) 杨翔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上一篇:强迫症专题讲座79
下一篇:精神康复系列讲座九
首 页 |  医院概况 |  就医导航 |  学科建设 |  医院动态 |  院务公开 |  党建文化 |  康复家园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扬州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苏ICP备11035717号
联系电话:0514-87207254(办公室)、0514-87207255(医务处)、0514-87207250(导医台)
投诉监督电话:87251280、12345

苏公网安备 32100202010278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
可随时与我们微信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