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下午,我院职工大讲堂邀请扬州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扬州市职业大学宋丽平老师来院,为全院职工宣讲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 宋老师从事法律基础教学和研究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环境法学理论和实践经验。她从环境意识的觉醒推动环境立法的历史背景入手,介绍我国环境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法律制度,结合医院及职工个人的环境实践,着重介绍了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噪音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等法律规定,特别是通过新旧对比的方式,使大家对与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法律知识作了一次全面了解,切实增强职工们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