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医院动态 > 心理导刊
漫谈焦虑的含义

发布时间:2017-02-09

  焦虑一词在词典上的解释是着急忧虑。祖国医学的致病因素学说中有“外感六淫”、“内伤七情”之说,焦虑大体上与“七情”中的思、忧、恐、惊有关,是由紧张、着急、忧虑、恐惧等感受交织而成的一种复杂的情绪反应。“七情”人皆有之,只要适度、不过分,便不会被其所伤。
  由于心理学和精神医学的介入,焦虑这个词在现实生活中的运用就显得比较广泛和混乱了,含义也复杂了。人们有时把它描述为正常人的协调的情绪反应之一,有时描述为心理不健康者的过度情绪反应之一,有时又把它定义为精神疾病的某种症状,当然,这其中的内涵是有区别的。
  第一个层次是把适度的焦虑理解为一般常人在某些情况下应有的正常情绪反应。我国著名精神医学家、心理学家许又新教授在评论某位德国精神病学家的观点时曾经说过:“一定程度的焦虑是有用的和可取的,甚至是必要的。焦虑是对生活持冷漠态度的对抗剂,是对自我满足而停滞不前的预防针,它促进个人的社会化和对文化的认同,推动着人格的发展。”
  人是有需求的,需求促使我们去努力改变现状。存在-人本主义学派心理学家马斯洛将人的需要分为五个层次:1.生理需要;2.安全需要;3.爱与归属的需要;4.自尊的需要;5.自我实现的需要。他把这类需求与客观现实之间的冲突产生的情绪反应称为“存在焦虑”,这种焦虑在适度的情况下是个人成长的动力。“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类警句讲的也是这个道理。
  适度焦虑是一种与现实因素相关的、不严重的着急忧虑状态,让你有忧患意识和时间紧迫感,但方寸不乱;虽有警觉性提高,但不伴明显生理功能紊乱,促使你去行动、去摆脱困境、解决问题。
  所谓“成长的烦恼”,多指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遇到求学、交友、恋爱、工作、人际关系等方面的问题而产生的烦恼或焦虑,促使他们去应对、去求教、去解决。这也是他们吸取教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有时有点适度的焦虑是好事,是责任心的表现。这类焦虑多能经自己努力而化解,或在家长老师朋友鼓励帮助下克服,少部分人需要心理医师帮助。
  有些学生在学习或考试过程中会遇到一些困难,他们对成绩的期望值比较高,认为这对将来的自我实现比较重要,由此会产生一些焦虑情绪,对此家长和老师要正确引导。另有少数学生不爱学习,对成绩差毫不焦虑,对家长老师的督促置若罔闻。他们感到现状已挺好、将来还遥远,更感兴趣的是眼前的休闲,往往更令家长头疼。
文学家很会描述作品中人物的心理。中国著名古典小说“三国演义”中就描述了一位十分会休闲的人物,他就是蜀国后主刘禅。其父当年好不容易打下一隅江山,后传位于他,战乱中其母为保他而投井身亡,战将赵子龙为救他更是九死一生。他继位后对国家却并无责任心,只知道日日欢宴、夜夜歌舞,倒也无忧无虑;后来成了亡国之君,被掳去敌方,在敌方的宴会上依然嬉笑自乐,并答:“此间乐,不思蜀也”。他这种出自内心的表现当然让蜀国忠臣心寒,却倒也使敌人放心了,看出他绝非卧薪尝胆之辈,便苟全了他的性命。这也算他歪打正着得到的一点好处吧。后人有诗叹他:“追欢作乐笑颜开,不念危亡半点哀;快乐异乡忘故国,方知后主是庸才。”刘禅的表现给世人留下了一句成语“乐不思蜀”和一句俗语“扶不起的阿斗”。
  所以,人生当有所作为,由此产生的适度焦虑能增强应对困难的动力,没有焦虑的生活并不是我们真正需要的 。          
  第二个层次的焦虑多见于心理不健康状态的人群。他们或者由于某些不良个性心理特点、以往积累的不良经验、长期形成的错误认知结构的影响,或者由于缺乏亲朋好友、相关机构等社会支持系统的帮助,面对某些生活事件不能适应,例如恋爱婚姻中陷入了困境、移居后或在家庭及社会中的角色改变后长期不适应、或者遭受各种较严重的精神刺激难以应付,形成了左右为难、无所适从、无法选择的心理冲突,伴随产生了以焦虑为主的一系列负性情绪。这类焦虑往往较重,搞得他们不得安宁,以致失眠、食不甘味、影响生活质量和工作学习效率。多需要心理咨询和治疗的帮助,严重者可出现于应激相关障碍中,常需要精神科的治疗。
  第三个层次的焦虑是精神医学借用来作为一个精神症状的名称,此时已赋予它特定的内涵:指在脱离现实因素(生活事件的刺激)情况下,患者出现莫名其妙的顾虑重重、紧张恐惧;同时伴有搓手顿足、来回踱步形同热锅上蚂蚁般的运动性不安;还常伴有心慌、胸闷、气阻、尿频、出汗等(支配内脏和腺体的)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的表现。此种焦虑作为主要症状表现最常见于精神医学中的一个多发病—焦虑症。此病属神经症中的一种,给病人带来很大的痛苦,严重影响其生活质量和工作学习效率。焦虑症的急性发作表现中病人往往可有濒死感或失控感,容易被误诊为心脏病,但经病史采集及心电图等检查一般即可鉴别。  卞加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上一篇:青少年学生厌学怎么办?
下一篇:科学睡眠的要素
首 页 |  医院概况 |  就医导航 |  学科建设 |  医院动态 |  院务公开 |  党建文化 |  康复家园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  苏ICP备11035717号
联系电话:0514-87207254(办公室)、0514-87207255(医务处)、0514-87207250(导医台)
投诉监督电话:87251280、12345

苏公网安备 32100202010278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
可随时与我们微信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