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医院动态 > 心理导刊
精神科医生门诊日记(一)

发布时间:2016-05-03

精神分裂症的维持治疗 在一个春天的午后,诊室外面下着稀稀沥沥的小雨。张天祥(化名)骑着车赶了过来,称要配药。临走时举言又止,在我的鼓励下说出了他的困惑:“我还要吃多长时间的药啊?” 张天祥,男性,28岁,工人。精神病史2年,诊断“精神分裂症”,曾住院治疗。出院后一直坚持服药,与同事家人相处好,并能继续打工。家人对他比较理解,也能积极支持对他的治疗。一年前曾经停药,有过一段时间病情波动,后又恢复服药,症状缓解。这是他的一般情况。 精神分裂症患者需要吃多长时间的药?这是精神科医生门诊时经常遇到的被咨询的问题。 精神分裂症,病因不明,青壮年起病,往往病程迁延,预后不良。多年的研究达成的共识表明:约1/4病人痊愈,社会功能良好;约1/4病人少数症状残留,社会功能较好;约1/4病人多数症状残留,社会功能损害;约1/4病人恶化,衰退。这样算下来,约有3/4的患者预后是不能恢复到病前水平的。而据调查:精神分裂症的5年内复发率在75%以上。 如何降低复发的风险? 坚持规律有效剂量的维持是重要的防护手段。 据国际上通行的双盲对照多次研究分析表明:安慰剂维持治疗者50% 4-6月内复发;药物维持6个月可以减少复发2.5-5倍。维持治疗时间尚无公认标准。多数专家认为,维持治疗的时间因人而异。急性发病、症状持续时间短暂(不足三个月)、经及时系统治疗后症状迅速缓解无波动者,6 ~ 12个月左右。首次发病后应维持 2 ~ 3 年。第二次发病者应维持 5 年。3 次或 3 次以上者或经各种治疗症状始终不能完全消除者应考虑终身维持治疗。美国《综合精神病学教科书第7版》的则提出:首次发作者药物维持1-2年,多次发作者药物维持至少5年,具有自杀、暴力或攻击行为者药物维持更长。急性期后的头3-6月更易于复发,应充分巩固治疗。巩固治疗完成后的减量,应采用每6个月减低大约20%剂量的方式,直到达到最低有效维持剂量。维持剂量通常比有效剂量低。传统药物的维持剂量可逐渐减至有效剂量的1/2左右 (最低有效剂量)。新一代药物(除氯氮平外)通常采用有效剂量或略低剂量维持(最高耐受剂量),也就是说不建议减量。 尽管如此,药物维持治疗者仍有20%会复发。这其间有有患者的生活事件、情绪波动、季节变化、躯体合并症、酒精药物依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这就需要定期门诊。如果出现病情波动的一些征兆,需要和医生及时联系沟通,将病情复燃的火苗及时浇灭。 杨翔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上一篇:心理咨询师对你说44
下一篇:爱情用一瞬间的光芒点亮了一个世纪——观《泰坦尼克号3D》有感
首 页 |  医院概况 |  就医导航 |  学科建设 |  医院动态 |  院务公开 |  党建文化 |  康复家园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扬州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苏ICP备11035717号
联系电话:0514-87207254(办公室)、0514-87207255(医务处)、0514-87207250(导医台)
投诉监督电话:87251280、12345

苏公网安备 32100202010278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
可随时与我们微信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