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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症专题讲座50

发布时间:2016-05-03

儿童强迫症的药物治疗 上一期讲座我们谈了强迫症患者的治疗药物的选用,便有家长打来电话问有关儿童强迫症的药物治疗问题。儿童强迫症是指在儿童时期的强迫症,医学上儿童的概念是小于18岁的年龄阶段。给一名儿童下一个强迫症的诊断一定要慎重,因为诊断会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来,有的患儿虽然存在反复重复的动作,但并不是强迫症状,有的症状仅仅是成长的问题,一段时间后症状会自然的消失的。二来,儿童语言的表达常常不能很好的表达自己的感受,而且易受到父母、医生的暗示,将症状隐瞒或夸大。这样就会造成医生诊断依据的失真,误诊就可能发生了。三来,有的儿童的症状是通过对父母亲或他人行为模仿获得的,家庭因素对患者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父母对孩子的态度也会对医生的诊断产生影响。建议遇到孩子的心理问题一定要去规范的心理机构进行诊治。 对强迫症儿童治疗,是需要相当规范化的治疗程序。我们建议不要轻易的使用药物,而是认真的了解患者的成长史、家庭环境和父母的教养方式,这些对儿童患者有很大的影响。我们需要去和儿童建立良好的咨访关系,去倾听他对行为本身的认识和分析,去了解他对治疗的态度和目标的设立。我们将对患儿进行心理治疗,通常对儿童来说,行为治疗是十分有帮助的。对于存在不良家庭环境的儿童,家庭心理治疗也是必须的。我们对儿童使用药物一直保持着谨慎的态度。 对于确诊强迫症而且心理治疗效果不明显的儿童,我们将考虑药物治疗。从药理学来说,强迫症儿童与成人一样都存在着5-羟色胺功能不足、多巴胺功能增强和Sigma受体激动不足的生物学原因,而5-羟色胺功能不足是主要原因。所以,治疗强迫症的一线用药为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这类药物有五种,目前明确可以用于儿童的只有两种:舍曲林和氟伏沙明。舍曲林可以用于六岁以上的儿童,氟伏沙明可以用于八岁以上的儿童。两种药物除了影响5-羟色胺能作用,也可以激动Sigma受体达到抗强迫的作用,这两种药理作用是比较特殊的。在临床试验中,两种药物均可以较好的治疗强迫症,用药的剂量应该根据患者的情况个体化给药。这类药物副作用较少,临床使用较为安全。两种药物也存在着不同的一些副作用,所以应该针对患儿选择具体药物。经治疗,患者症状缓解后,仍需要维持用药一段时间。美国儿童和青少年精神病学学会推荐药物维持时间为12-18月。总之,对于儿童强迫症来说,诊断和治疗更应该做到规范化和系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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