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代科技发展.网络走进千家万户,对我们的生活带来巨大影响。在网络带给我们方便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烦恼,比如一部分人沉湎于电脑,影响生活、影响学习。因此产生了“网络依赖”、“网络成瘾”等新名词。有人收集了相关名词如下:网络过度使用,网络成瘾障碍,网络狂,计算机依赖,上网依赖,网络空间成瘾,网络成瘾,病态网络使用,网络行为依赖,网瘾综合征等。有关“网络成瘾”是否属于精神障碍或精神疾病,目前没有明确定论。这里涉及两个问题,第一,是否成瘾?第二,这种成瘾是否属于精神障碍? 目前国外心理学家提出8项标准可以自我诊断“网瘾综合征”,介绍如下: (1)是否觉得上网已占据了你的身心? (2)是否觉得只有不断增加上网时间才能感到满足,从而使得上网时间经常比预定时间长? (3)是否无法控制自己上网的冲动? (4)每当因特网的线路被掐断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上网时,是否会感到烦躁不安或情绪低落? (5)是否将上网作为解脱痛苦的唯一办法? (6)是否对家人或亲友隐瞒迷恋因特网的程度? (7)是否因为迷恋因特网而面临失学、失业或失去朋友的危险? (8)是否在支付高额上网费用时有所后悔,但第2天却仍然忍不住还要上网? 如果你有4项或4项以上表现,并已持续1年以上,那就表明你已患上了“网瘾综合征”。 而有关“网络瘾”的5项诊断标准为: (1)自己诉说具有难以控制的强烈上网欲望,虽然努力自控,但欲罢不能。 (2)专注于思考或想象上网行为或有关情境。 (3)这些上网行为没有给个人带来利益,尽管对自己的社会、职业、家庭价值观和义务均有不利影响,仍然上网。 (4)减少或停止上网后出现戒断症状。 (5)每周上网至少5天以上,每次至少4小时以上。 如果与以上3个条目相符就可以确诊为“网络瘾”。 至于“网络瘾”分型问题目前并未达成共识。有学者将“网络瘾”分为强迫性信息搜集症(信息超载),网络交际成瘾症,网络色情成瘾症,网络强迫症等几种类型。 卜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