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资格 符合下列A—F条件者,可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理论考试。符合下列C—G条件者,可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理论考试。符合下列H条件者,可报名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临床理论考试。“先考后培对象”按本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A、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培训任务。培训时间达到本科生满3年,硕士研究生满2年的参训人员。博士研究生应有1年以上的临床技能培训。 B. 公共科目考试或全科医学及相关理论知识考试合格。 C. 完成既定培训计划所要求的科室轮转、各科室的病种数、病例数和技能操作数。 D. 培训和考核记录完整规范。 E.执业医师类别为临床或口腔。 F.医师执业范围与培训科目相对应。 G.获得第一阶段培训合格证书后,在第二阶段培训满2年。 H. 名单已在省全科医生培训中心备案,在各市卫生局指定的临床培训基地,按照全省统一培训细则,完成三年培训计划的学员。 二、考试科目: 第一阶段19个,分别为:全科医学科、全科医学科(中医)、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神经内科、皮肤性病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精神科、儿外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口腔科; 第二阶段31个,分别为: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血液内科、内分泌科、肾脏内科、风湿免疫科、神经内科、感染科、普通外科、神经外科、心胸外科、烧伤整形科、泌尿外科、骨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麻醉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康复医学科、病理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声诊断科、核医学科、精神科、儿外科。 三、考试范围: 专科方 四、考试形式: 实行全省统考,采用人机对话模式进行,题型均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机考系统练习版可以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下载),考试时间120分钟。 五、考务工作: 考务工作由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研究室(联系电话:025-85038020),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25-84725311转3),会同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25-83620823)负责实施。各市卫生局在省辖市设立考场并负责本辖区的考务工作。厅直属医院,参加我省规范化培训的部、省属医院,驻苏部队医院及系统外医院,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市卫生局统一组织。 六、报名程序及相关要求: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培训基地医院初审、市卫生局复审、省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和网上打印准考证等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认真如实填写《江苏省住院/ (2)培训基地医院初审 各培训基地医院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报考资格人员的材料于 各培训基地医院教育职能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培训登记手册的内容,如实填写《江苏省住院/ ①《江苏省住院/ ②报考人员信息(已在上报的在培人员信息中,审核后上报)。 ③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审核后上报)。 ④学历证书(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盖章后上报)。 ⑤住院/ ⑥《江苏省住院/ 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盖章后上报,复印件需含编码、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和变更注册记录)。或医师资格证书,或已通过 ⑧《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或《江苏省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合格证书》(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盖章后上报)。 非培训基地医院委托培训人员在受委托的培训基地报名,其提交的各项材料均须该培训基地教育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盖章均指盖医院教育职能部门公章。 (3)市卫生局复审 市卫生局对各培训基地医院报送的材料①-⑧项进行复审,核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先考后培对象”须在《江苏省住院/ 材料②、③、⑤审核后退还培训医院。 材料①、⑥审核后,盖市卫生局教育职能部门公章。 请各市卫生局于 (4)省卫生主管部门审核 省卫生厅委托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研究室、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根据报考条件,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现场抽查原始资料,最终确认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5)网上打印准考证 经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研究室、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确认具有报考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七、日程安排: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 培训基地医院(报名点)审核确认时间: 市卫生局审核时间: 省卫生主管部门审核时间: 考点编排考场 考区审核考场编排 打印准考证: 考试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