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完成2016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目标任务,依照“可定义、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追究”要求,市卫生计生委与扬州市精神防治中心签定2016年度卫生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主要目标任务(总分1000分)
(一)基本建设(20分)
1、编制医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好2016年度计划。对“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自评价,形成自评价报告。(10分)(办公室)
2、医院(中心)管理机制、运行机制逐步与卫生系统接轨。(5分)(办公室)
3、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项目进程。(5分)(总务处)
(二)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20分)
1、加强法治建设。根据委《2016年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工作要点》,制定并落实年度本单位工作意见。领导班子研究重点法治建设工作2次以上,年度集体学法不少于3次,开展全员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教育≥3次,按要求参加市卫计委组织的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建立、完善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法律专业学者,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实务专家以及执业律师共同组成的法律顾问队伍,切实防范法律风险。(10分)(办公室、医务处)
2、认真执行《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配合做好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登记注册、放射诊疗许可、医疗广告、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审批等许可事项审批后的核查工作。规范使用警灯警报器。及时做好相关临床运用技术许可报备工作。(10分)(医务处)
(三)新农合管理(30分)
1、根据医改要求,积极开展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等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参合患者住院次均费用增长比例低于6%,切实减轻参合农民医药费用负担。(10分)(医保办)
2、年内完成与新农合市级信息平台的联网工作,实现市内参合患者住院即看即报。(10分)(医保办)
3、配合做好新农合和大病保险医药费用稽查工作。(10分)(医保办)
(四)质量管理(230分)(医务处牵头)
1、全面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制定的改善医疗服务40条规定和原市卫生局制定的“感动患者服务细节60条” 要求,其中:住院病历甲级率>90%(无丙级病历);门诊病历合格率>90%;门诊处方合格率>98%;床位使用率85%-93%;病区平均实际开放床护比≥1:0.4。(50分)(医务处)
2、省、市各项检查取得较好成绩,针对检查通报,落实整改措施。巩固三级医院创建成果,各项指标较上年度稳中有升。(15分)(医务处)
3、与省集约式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实现直连上线;普通门诊号源全部开放预约,专家门诊号源90%以上开放预约;专家门诊预约就诊率达85%以上;并做好预约诊疗服务信息填报工作。(15分)(医务处、信息科)
4、提升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努力把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推向更高的层次,并做好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数据上报工作。(15分)(信息科)
5、全面推进精神科临床路径电子化管理,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对于符合进入临床路径标准的病例,其入组率不得低于50%,入组后完成率不得低于70%,力争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达到本院出院病例数的50%;并做好临床路径管理的数据信息上报工作。(20分)(医务处)
6、医院急诊科符合江苏省医院急诊科建设规范,基本完成达标验收的准备工作;认真按时完成全市重大活动医疗应急救援保障工作任务;积极推进志愿者医院服务;医院无障碍设施建设达到规范要求;巩固绿色生态医院和健康医院创建成果,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废水处理达标;省厅相关通讯(如《医政医管工作简报》通讯)上刊登文章>2篇。(20分)(医务处、总务处、团总支)
7、按规定足额交纳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无二级以上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按时上报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加强医院探视制度管理,完善管理方案并抓好落实。(20分)(医务处)
8、重视药事管理工作。
(1)按照全省公立医院改革进程,全面实施药品零差价销售的价格改革;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通用名品种数占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药物+省增补基本药物)通用名品种数的比例比2015年提高5%-10%;2016年销售基本药物的金额占全部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制剂)销售总金额的比例比2015年提高5%-10%。(10分)(医务处、药械科)
(2)建立健全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监督、指导和评价制度,临床药师要参与临床用药讨论、监测、咨询。定期公布临床使用排名前10位的药品名单,并对相关问题进行合理性分析,在院内通报分析结果并按季度及时报告市卫生计生委。(10分)(医务处、药械科)
(3)抗菌药物品种数符合规定要求,并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精神科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5%;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5%;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5DDD;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30%,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50%,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80%。(10分)(医务处、药械科)
(4)加强对毒麻精放药品的管理,落实责任制,规范使用率100%,做好毒麻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网络直报。(10分)(医务处、药械科)
9、“优护”病房覆盖率100%,其中A类病房数达到3个;全面完成年轻护士素质提高培训任务。患者对护理服务的满意度≥85%。(10分)(护理部)
10.高度重视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按规定设置医院感染管理科,配备专职人员。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健全,职责明确。有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和处置预案,发生流行和暴发,按规定程序报告,并正确处理。开展目标性监测、多重耐药菌监测、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医务人员手卫生等有关监测工作。每年开展医院感染现患率调查1次。加强消毒供应中心(室)等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防控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把院内感染控制在最低水平,避免医院感染事件的发生。(10分)(护理部、院感科)
11、积极支持并做好相关院际合作项目的管理运行。(15分)(医务处)
(五)中医药工作(80分)
1、进一步实施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将中医药业务开展纳入各临床科室年度考核目标,中医科、中药房建设达到国家《综合(专科)医院中医科、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按期完成各项中医药工作任务。年内做好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国家级督导准备工作。(10分)(医务处、精管办)
2、中医临床科室能够开展6种以上的中医药服务。中医临床科室年门诊量占全院比例>3%。中医临床科室门诊中药饮片使用率>50%(不含针灸、推拿科)。(20分)(医务处、精管办)
3、制定并实施医院常见病和重点病种的中医药诊疗方案,开展以临床研究为重点的中医药科学研究。研究制定中医药参与全院会诊、病例讨论、卫生应急等医院管理制度。中医科会诊人次数占全院出院人次比例>6%。(20分)(医务处、精管办)
4、西医人员中医培训覆盖率>80%,纳入继续教育考核项目。举办院内中医药学术讲座>5次。积极组织相应人员参加全市中医“三基”考试。(15分)(医务处、精管办)
5、加强中医药惠民工作。开展中医“治未病”工作,应用中医诊疗方法提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开展中医药“六进”活动各>2次,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不少于5场。(15分)(医务处、精管办)
(六)重性精神病管理(110分)
1、制定2015年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工作实施方案,并督促各县(市、区)组织实施。(10分)(精防科、精管办)
2、进一步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网络,建立健全“分片包干”的管理治疗责任制、多部门管理联动和协作机制,落实责任明确的双向转诊和点对点技术支持;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精神卫生工作;开展精神疾病防治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10分)(精防科、精管办)
3、进一步建立健全重性精神疾病登记和报告制度,组织指导基层公共卫生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疾病随访、病情监测等社区管理工作,重性精神疾病检出率3.5‰,在册患者管理率保持90%以上。(20分)(精防科、精管办)
4、落实市政府及市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交办的“三无”精神病患者的救助工作。对全市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患者应急医疗处置提供支持。(20分)(精防科、精管办)
5、组织检查、指导各县(市、区)精防机构开展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全年不少于3次;定期统计、分析、评估和报告精神疾病防治相关数据和工作信息。(20分)(精防科、精管办)
6、组织开展全市精神卫生工作业务培训,对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相关专业和管理的师资培训。组织各县(市、区)对基层公共卫生机构的精防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开展培训效果评估。(20分)(精防科、精管办)
7、负责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市级管理及网络报告工作。(10分)(精防科、精管办)
(七)科技人才建设(100分)(科教处)
1、外出进修学习人次达30人以上。(20分)
2、全院性业务学习>6次。(10分)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覆盖率100%。(10分)
4、培训下级专科医院医务人员>5人次。(10分)
5、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中级职称以上≥25 ,其中I类学分≥10分;初级职称≥20分。 (10分)
6、全年发表论文>30篇,其中SCI收录论文1篇。(10分)
7、获得市局级以上科研成果>1项。(10分)
8、研究所在研课题>4项。(10分)
9、带教硕士研究生>4人次。(10分)
(八)疾病控制工作(130分)(医务处牵头)
1、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按规定做好传染病报告工作,报告及时率≥98%,传染病漏报率≤2%,不得违规收治传染病人。(10分)(门诊部)
2、对有肺结核可疑症状的胸片异常者进行登记,转诊率100%,对疑似麻风病人实行报告与转诊制度。(10分)(门诊部)
3、落实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建设工作。(10分)(检验科)
4、规范整合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规范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其中4月1日起正常开设腹泻门诊诊疗工作,腹泻病人检索率≥20%。(10分)(院感科)
5、依法取得放射诊疗许可,医用诊断X线机检测率、放射工作人员体检率、个人剂量监测率和培训率均达100%。(10分)(放射科)
6、加强消毒质量监测,灭菌合格率达100%,每季度对供应室等重点部门进行环境卫生等监测,接受疾控机构每年二次消毒质量监测。(10分)(院感科)
7、加强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的质量控制,确保检测的质量与安全。(10分)(检验科)
8、规范院内死因登记报告流程,网络报告率100%。加强慢五病监测工作,规范向所在辖区疾控机构上报,报告率100%。(10分)(门诊部)
9、深化“健康扬州社区行”活动,全年活动>15场次;开展“服务百姓,健康扬州”大型健康主题活动;全年“健康扬州社区行”活动信息在市以上媒体或网络刊发>3次;活动按要求覆盖到所有挂钩结对街道和社区;按时上报活动情况与总结。(10分)(社防科)
10、开展控烟宣传,主要入口及室内有醒目的禁烟标识;持续保持室内全面禁烟,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并通过国家、省卫生计生委和市卫生计生委组织的暗访与检查。(10分)(总务处)
11、健康教育宣传栏不少于4块,每季度更换一次;门诊大厅、候诊区、各诊室、病区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园地、咨询室或咨询台,为患者提供健康教育资料、咨询和指导,门诊大厅电子显示屏播放健康教育内容;医院定期组织向患者和社会开放的健康课堂和专题健康讲座,全年不少于6次。(12分)(社防科)
12、按要求安排专家参加《967健康学堂》演播,并完成任务;与967健康学堂开展1次大型现场直播活动;按月上报活动开展情况。(10分)(社防科)
13、开展“四害”经常性灭杀活动,防制设施设备完善,密度达到国家标准。(8分)(总务处)
(九)人事行政管理(70分)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实用型人才,努力改善专业技术队伍人员结构。(8分)(办公室)
2、深入贯彻执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有关规定,完善本单位的内部考核制度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分配办法,并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8分)(办公室)
3、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单位无违法用工情况;认真落实护理人员的配备标准,待遇上实行同工同酬。按时上报人事各类工作报表和相关材料。(8分)(办公室)
4、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聘用程序,做到信息公开,程序规范,择优聘用。(8分)(办公室)
5、认真做好人事档案的交接和管理工作。对照人事档案达标创建标准,对本单位人事档案进行整理。(8分)(办公室)
6、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管理科的管理。切实加强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一年工作管理,配合受援单位对下派人员进行考核,每季末10日前按时上报下季度下派人员信息;巩固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对口帮扶关系,完善协议。按需求安排临床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家每周两个半天下基层服务;接收社区和农村乡镇医生免费培训。(30分)(办公室、精管办)
(十)财务管理(90分)
1、依法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财务管理流程优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开展经济运行及绩效评价工作;固定资产在财务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实行分级管理,做到账账、账实、帐卡一致。(10分)(财务处)
2、每职工人均服务量增长幅度不低于业务收入增长幅度。〔每职工人均服务量=期末总服务量÷职工人数(服务量以床日为单位);服务量=考核期内实际占用总床日+(考核期内门急诊人次÷3);职工人数=(期初在职职工人数(含编外)+期末在职职工人数(含编外))/2〕(8分)。(财务处)
3、贯彻《江苏省医院成本核算与管理规范》,全面开展医院成本核算工作,医院绩效分配与成本核算结合,按月上报相关成本报表和信息。(15分)(财务处)
4、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50%。全年平均每门诊人次费用、平均每出院者费用增幅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8分)(财务处)
5、资产负债率≤50%;百元收入药品、卫生材料消耗低于业务收入增长幅度;管理费用率低于去年水平。(10分)(财务处)
6、杜绝个人收入与医疗服务收入直接挂钩以及内部奖金分配与药品、检查收入直接挂钩等做法(3分)。(财务处)
7、按规定报送各类卫生综合统计报表;完整率、及时率、准确率100%。(8分)(财务处)
8、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大型医用设备临时配置许可证》、《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配置率100%。(5分)(医务处、财务处)
9、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无医疗乱收费行为;落实价格公示制、查询制、费用清单制和费用审查等制度;到院外相关部门医疗收费投诉为零。(8分)(物价办、财务处)
10、围绕财务、医疗收费、内部审计管理创新一项工作亮点或工作方法,全年报送市卫生计生委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5篇条,卫生经济、卫生信息论文各2篇。(15分)(财务处)
(十一)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及其他工作(90分)
1、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和行业职业道德教育。积极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安装并正常运行反统方软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抓好制度廉评,完善人、财、物管理相关制度。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和投诉,及时上报问题线索,坚决查处违规违纪和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行为。及时完成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相关工作任务。(15分)(监察室)
2、不断改进医疗服务,提升医疗质量,省、市患者满意度调查结果高于全省全市平均值。规范接受社会捐赠和签订捐赠协议工作,并纳入财务统一管理,3月底前报送上年度接受社会捐赠收支情况、项目执行情况,以及本年度接受社会捐赠项目计划。(12分)(监察室)
3、严格执行省、市关于药品、耗材、试剂,以及医用设备集中采购规定,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率>95%,耗材、检验试剂网上集中采购率>90%,医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均应及时在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10分)(监察室)
4、认真组织实施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规范建立医德考评电子档案,考评结果严格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绩效工资、评先评优、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考核结果在次年3月底前报市卫生计生委。(8分)(监察室)
5、进一步深化院务公开,切实抓好党务公开,及时在网上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职工和社会监督。(5分)(监察室)
(十二)综合管理(30分)(办公室牵头)
1、强化目标管理与督查,健全完善管理机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台绩效管理和表彰奖励意见以及具体评分标准。完善资料台帐,按照市卫生计生委要求,及时报送工作资料。强化动态管理,按时完成市交办的督查事项。(5分)(办公室)
2、加强工作信息报送,每月报送≥2篇条,全年≥30篇条。按照市卫生计生委要求完成约稿信息上报,重要信息随时报送。(5分)(办公室)
3、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上报制度,各类维稳、安全生产、重大伤医案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2小时以内报告。(2分)(医务处、工会、总务处)
4、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责任制,明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每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按时上报有关报表。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不发生有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人防、物防、技防等防范措施到位,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按要求参加医疗责任险市级统保项目。按照规定程序、时限和要求处理各类人民来信、来电、来访,继续实行院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对接访事项实行包案处理,每月接访≥2次或1天。认真做好市卫生计生委交办的书记信箱、12345政府服务热线、寄语市长、网络发言人、数字化城管等的办理答复工作,及时反馈率达100%。(10分)(办公室、工会)
5、计划生育、后勤管理、双拥、绿化、节能、生态、文明创建等工作达到市规定要求,按时报送相关总结和报表。(5分)(办公室、工会)
6、认真贯彻落实市卫生计生委各项工作部署,完成其它指令性工作任务。(3分)(办公室、医务处)
二、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总分1000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比的参考(具体见考核细则)。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市卫生计生委、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扬州市卫生计生委 扬州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签字) (签名)
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