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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奇怪的投毒者

2016-05-03 第17期

谢玉玲的父母曾经考虑过谢有心理问题,便请来一位心理医生。谢玉玲知道后情绪激动,拍桌子砸椅子,扬言要出家做尼姑,坚决不看病。 不久谢玉玲投毒案发,作案动机很简单,只不过是同学张惠说了句笑话激怒了她,伤了她的自尊心。犯案后的谢玉玲非常后悔,但却非常冷静,她叙述自己“成绩退步怕人家看不起,碰到问题总是控制不住,看到同学变坏了,我想以后我也可能变坏;不读书难为情,父母也有压力,我是在这种矛盾中成长的。” 鉴定检查中,谢玉玲暴露了不少想法“家里一、三、五大吵,二、四、六小吵,我非常自卑,感觉很孤独。14岁以后,我不仅生理上发育了,也需要感情上的寄托,可父母一点也不关心我,我从不知道什么是童年的快乐,什么是父爱母爱。”她称父亲“冷酷无情,仅是一架工作机器”;母亲“是个泼妇,只知道打扮、跳舞”;姐姐势利,与人交往都是有来无往。称自己是“是在吵闹中长大的,内心非常压抑,像是海面上一片孤舟,又像是一棵小树,有大风暴来,就有倒下的可能……” 谢的父母提供有关情况时,几次激烈地争吵。谢父认为“玉玲跟好人学好人,是她母亲害了她。”母亲则认为谢父“应负主要责任,他不关心家庭,不关心女儿,一心钻在他的书堆中;有时对女儿又过分溺爱,事事迁就。”相互争吵中从未提起各自的过失以及应承担的责任。 通过家庭调查,心理测定以及多次接触交谈,最终确定谢玉玲为不成熟型或不健全型人格(人格障碍),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近几年来,类似谢玉玲投毒这样的案件屡有报道。这类人群多为青少年,他们情绪不稳定,意志能力不足,富有攻击性;他们不能正确认识外部世界,不能正确评价自己,不能建立起融洽的人际关系,生活目标不现实,容易遭受挫折。如一旦确定是不成熟型人格或适应不良者,应努力改善家庭环境,及时进行心理治疗。(下) 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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