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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命名为首批“扬州市无烟医疗卫生单位”

发布时间:2010-07-09

根据市卫生局、爱卫办《关于2011年起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努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我院以创建扬州市无烟医疗卫生单位为抓手,建立控烟组织,强化工作领导,深入宣传发动,张贴禁烟标识,积极开展戒烟、控烟、劝阻吸烟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近日市爱卫办组织医疗、卫生、健教等专业人员来我院进行了检查验收,根据验收结果,我院被命名为首批“扬州市无烟医疗卫生单位”。(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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