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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走廊扶手采购比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3

兹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医院走廊扶手采购进行公开比价,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走廊扶手采购

二、项目概况及参数规格:本项目采购医院走廊医用扶手。扶手采用铝合金材质,尺寸为140mm*30mm,铝材厚度为1.8mm银白色,PVC扶手板为1.4mm厚配套,颜色为邮电绿。弯头54个,固定点为80cm一个点,每一层米数56米,共计6层安装使用8mm内膨胀螺丝。

具体样式详见附件。

三、招标范围:医院4号楼1-6层走廊扶手。

四、工作内容:对医院4号楼1-6层走廊扶手进行采购及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工作。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所有材料均由投标人自行采购,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标明拟提供货物的规格、品牌、单价和总价。

(2)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仅限于提供货物及其运输、装卸、清点、堆放、验收前保管、调试、验收合格及之前所有含税费用(含施工所需水电费),投标报价还包含中标人应当提供的售后服务费用。

六、最高限价:8.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七、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投标人应按照采购需求合理安排时间,制定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项目实施方案总体部署。

八、其他要求:

(1)明确项目负责人、安装人员、售后服务人员,中标后能赴现场复核尺寸及点位,并在细节方面给予采购人专业的沟通指导。

(2)投标人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能力,制定详细、科学的扶手采购及下单后质量、进度跟踪方案及工作措施。

(3)货物的包装应有良好的防潮、防雨及防碰撞措施。安装队伍应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文明安装,注意安全。

(4)具有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包括不限于服务体系、质保期内售后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备品备件清单以及质保期外服务承诺等)。

承诺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故障确需更换的零配件,供应商应尽量确保采购单位能更换到原厂同种规格型号的零部件,以确保其正常使用;如因生产厂家停产等客观原因,不能提供同种规格型号的零配件时,应提供同等质量、档次的配件,且不补差价。

投标人承诺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起6小时响应,12小时内(包含12小时)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并及时完成维修。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配件提供不少于 1 年免费质保,质保期内全免费上门。质保期满后,供应商须提供最优惠的维修价格(人工费、出厂价零配件费、其他材料费等)进行相关服务,在设备寿命期内,供应商应能保证采购人更换到原厂正宗的零部件,保证维修配件的供应和及时维修,维修价格保持不变(政策调整因素除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采购人须在15日内接收,采购人对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核查,外观、说明书、包装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不符合不予签收。

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负责产品安装并与采购人使用人员交接使用事宜,使用一段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后,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时采购人和中标人均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出具正式验收报告。

(6)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人工作人员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进入项目现场的车辆、设备按指定的地点停放,不得妨碍其它施工和阻碍交通。项目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墙面、门窗如有损坏需恢复原状。项目实施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人身伤害和其它财产安全事故,由中标人全权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九、付款方式:乙方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经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5%,预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付款前乙方应出具正式发票。

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比价函(原件);

1.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6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十一、中标人确定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十二、合同签订:中标单位在中标后15日内,双方完成合同签订。

十三、投标人提交的资料:

(1)资信证明文件

(2)投标报价

(3)分项报价

(4)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5)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6)其他

十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5月16日10点(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2号楼三楼总务处。

开启时间:2025年5月16日10点(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2号楼三楼总务处。

十五、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响应文件格式详见附件,将上述材料打印装订一份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密封,封面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五台山路2号

联系人:鲁老师

  联系电话:0514-87207256

附件:扶手尺寸样式.png

响应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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