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的委托,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其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代理部(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HCZC-2024041 2.项目名称: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 3.预算金额:1200万元 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15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做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签署合同完成后45日内交付合同标的物设备及安装调试到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不是所投设备生产厂家,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所投设备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生产企业备案登记凭证(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9日至 2024年9月16日 (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代理部(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 3、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于公告期内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授权委托书及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投标人通过百度网盘链接自行下载)至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邗江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三楼)投标登记,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投标登记资料,否则不予接受登记。百度网盘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lIU3ZytOMPgJY8Rvellwvw提取码:JSHC 4、售价:300元/份,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三楼)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9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三楼) 六、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伍份(一份正本,肆份副本) ,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7.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7.3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八、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五台山路2号 联系人: 汤卫英 联系方式: 0514-8720206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3楼西入口 联系人:唐磊 联系方式:0514-89787281/80827739 九、其他 1.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官网”发布的信息。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发布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