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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食堂楼外立面及外环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4

项目概况

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食堂楼外立面及外环境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扬子江中路189号4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DFHXCG-2023042

2. 项目名称: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食堂楼外立面及外环境改造工程

3. 预算金额:365112.32

4. 最高限价:365112.32

5.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 合同履行期限: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下列资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注:以上资料新设立公司无需提供第(5)-(6)条,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投标人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2日,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扬子江中路189号4楼)。

方式: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扬子江中路189号院子进去右转上4楼)领取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扬子江中路189号大院进去左转上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文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 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自行勘察

3. 本项目不收投标取保证金。

4.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式叁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 正本”或“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 1 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U 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8.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

  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五台山路2

联系方式: 鲁老师  051487207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1894

联系方式:花建祥   0514-82885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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