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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许艳同志被评为“扬州市五一巾帼标兵”

发布时间:2020-04-16

为表彰“争创五一巾帼标兵岗、争当巾帼五一标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日前,扬州市总工会命名表彰了一批全市女职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院神经康复科主管护师许艳同志位列其中,被命名为“扬州市五一巾帼标兵”。

许艳同志 1996年8月来到扬州五台山医院工作,20多年来,她一直在医院临床一线科室从事护理工作。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她时时刻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挥着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工作中的她始终以“病人为中心”,以高度的责任心、爱心、耐心和细心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用满腔的热情来修复患者破碎的心灵,引领他们走出精神的沼泽。她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严谨的工作作风、优异的工作成绩赢得了同事及患者的高度赞扬,在病区及院级患者满意度调查中均获得一致好评,并多次获得院优秀共产党员、院先进个人的称号。

在平凡的护理工作岗位上她默默奉献、辛勤工作,二十多年的护理工作使她尝到了病人感谢时的甜,工作繁忙时的苦,愧对家人时的酸,然而,唯一不变的是她对护理工作的热爱,她坚定地走在守护群众精神健康的道路上,实践着当初在党旗下做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庄严承诺。(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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