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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培训班 在市委党校举办

发布时间:2018-12-27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下文简称《条例》),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为进一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要求,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1224-25日,院党委委托扬州市委党校举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培训班。院党委书记、各支部书记、支委、小组长等25人参加培训。

1224日,党校老师分别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明党纪 知敬畏 正言行——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题进行专题授课。上午的课程从《条例》的出台背景、《条例》主要内容、《条例》的贯彻落实三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深刻解读与剖析,下午的课程则从《纪律处分条例》的“四代变迁”入手,结合实际案例阐述了新《纪律处分条例》的主要内容和鲜明特点。

1225日,全体学员及近两年入党的党员赴江都参观江都郭村保卫战烈士纪念馆。通过听取解说员的详细讲解,观看珍贵的史料图片和部分实物,大家回顾了新四军英勇作战的革命历史。

参观结束后还举行了新党员入党宣誓和老党员重温誓词仪式,在鲜红的党旗下,大家佩戴党徽,举起右手、握紧拳头,庄严宣誓。新党员代表王威发言,表示将会用实际行动来兑现今天的铮铮誓言,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医院的美好明天努力奋斗!

院党委书记李放对党员提要求,要求党员同志对照入党誓词,勇于担当,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各自的工作。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切实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党群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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