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为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完善了法制保障。为积极宣传推广《条例》,使我院医务人员全面深刻地理解《条例》,8月9日,医务处举办了全院医务人员《条例》学习班。 医务处负责人对《条例》进行了解读,对其中的一些条款着重进行了讨论,并组织笔试考核以检验学习效果。副院长陈正东总结发言。他指出,《条例》的出台,旨在平等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纳入法治轨道,为解决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供了法律保障。他要求,医务人员要加强“三基三严”的训练,扎实练好基本功;要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和服务流程,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把“医疗核心制度”贯彻执行到日常工作中去。(医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