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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2016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4

各科室:
  2016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今年的申报工作,提高申报材料的质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网上申报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至8月19日。请符合条件拟于2016年度申报评审人员,登陆江苏卫生人才网(www.jswsrc.com.cn)“卫生高级资格申报入口”, 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报,按要求上传相应材料。根据省厅统一要求,8月1日之前将相应纸质申报材料交院办公室。扬州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申报人员也在8月1日前提交相应纸质申报材料至院办公室。
  2、申报人员对照卫生类资格条件规定,根据“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注释”(详见江苏卫生人才网www.jswsrc.com.cn)和系统提示,将申报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制作成PDF文件分类上传,每项材料对应一个PDF文件,同一个项目有多页的应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后再上传。申报人员对本人所填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清晰度负责。
  3、网上申报及上传材料完毕后,申报人员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2016年度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8月1日前携带相关原件材料至院办公室审核盖章。
  4、申报人员确认时应提供的原件材料:
  (1)、学历证书;
  (2)、申报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应提交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3)、现资格证书及聘用合同或聘文;
  (4)、外语、计算机合格证;
  (5)、业绩、成果、奖励等材料;
  (6)、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资格应提交《江苏省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情况鉴定表》,不需服务或视同下基层人员应提供相应材料;
  (7)、破格晋升人员应提供符合破格条件相应证明材料;
  (8)、其他提交的材料原件。
  5、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可溯源。省卫生计生委将统一组织对送审论文原始资料来源、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服务等材料进行核查。凡核查证实材料不实的,个人弄虚作假的,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条款处理,并列入不良信息系统,作为自然人信用建设的重要内容。
  6、从2016年起,专题报告、送审论文、著作将统一委托检测机构使用“中国知网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文字复制比不超过30%。

  附:1、《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卫人【2016】36号)

       2、2016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注释

 

院办公室

2016年7月13日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注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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