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奖:刘凤玲 长征西路。 二等奖:徐君 扬州中学 ;吕建香 扬州卫校 ;王冰 扬州红十字医院。 三等奖:王苏舒 扬州中学; 王燕 扬州卫校; 江瑾 扬大医学院; 江晓蓓 竹西中学; 薛云勇 市五中; 石洋 邗江中学; 刁海兵 广源丁山大酒店; 丁诚 扬州鞋厂。 纪念奖:胡潇 竹西中学; 许伟 扬州中学; 钱钢 竹西中学; 潘路 扬州中学; 邓国林 运输公司; 吴苏雨 邗江中学; 李明 邗江中学; 张芸 扬大医学院; 刘可 扬大医学院; 赵朴真 市五中; 钱力 市五中 ;仇丽 扬州卫校 ;吴燕 扬州卫校; 纪金兰 扬州锅检所 ;秦月红 扬州针织厂; 孙岭 新世纪大酒店; 窦兴和 江苏省工程勘测研究院; 吴金凤 苏北医疗用品公司; 陈孝先 扬州铝制品厂; 孙军 跃进桥东中百三店。(请纪念奖获得者于10月15日前到省扬州五台山医院社会防治科领取奖品,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