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考核办法》和《江苏省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临床技能考核方案(2015版)》要求,按扬州市卫计委的指示精神,2015年度“精神科临床技能考核”考点设在我院。为配合做好考核工作,7月8日,我院聘请了市级考核巡视工作人员参与督察,科教处、办公室、医务处和护理部共同协作,圆满完成了2015年度住院医师(精神科)规范化培训技能考核工作。(科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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