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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发布时间:2015-03-24

为规范我院的残疾评定工作,加强我院评残管理,更好的为被评定人服务,经研究对评残事宜做相关规定如下:

一、     每周固定时间集中评残:每周三下午140017:00

二、     评残地点:医院门诊楼一楼神经科2号诊室。

三、     评残流程:被评定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评残,评残医师进行评定后并双签字,评残表当时不交患方,下班前将评残表交鉴定科盖章保管。由残联统一来院领取。

四、     如遇特殊情况由医务处统一协调。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如遇政策调整再行通知。

 

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医务处

20153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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