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医院动态 > 医院新闻
树医药行业新风 深入贯彻“九不准”

发布时间:2014-01-06

12日下午,我院召开院双周会,院领导、各职能科室负责人、科主任、护士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李放副院长传达了全国树医药行业新风、深入贯彻“九不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和《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安排部署了贯彻落实“九不准”工作,加强医院行风建设相关工作,并要求各科室把学习贯彻落实“九不准”规定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李院长在会议上强调,树医药行业新风、深入贯彻“九不准”是卫生系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具体举措,医院各科室要紧密结合实际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贯彻落实卫计委九不准的各项要求,并迅速传达到每一名医务人员,在全院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将“九不准”切实落实到行动上。

会后,医院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印制下发至各科室,便于全院职工学习,要求全体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九不准”,自觉维护“九不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打造廉洁行医的医德医风,树立医护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更好地为百姓的健康保驾护航。(办公室)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上一篇:我院荣获“江苏省节水型单位”称号
下一篇:中央电视台记者来我院拍摄
首 页 |  医院概况 |  就医导航 |  学科建设 |  医院动态 |  院务公开 |  党建文化 |  康复家园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  苏ICP备11035717号
联系电话:0514-87207254(办公室)、0514-87207255(医务处)、0514-87207250(导医台)
投诉监督电话:87251280、12345

苏公网安备 32100202010278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
可随时与我们微信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