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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卫生局联合我院对全市“重性精神病规范化管理治疗项目”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发布时间:2013-12-27

根据省卫生厅要求,扬州市卫生局于2010年成立了扬州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同时在全市建立精神病防治网络,并明确我院为扬州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专业医疗机构,具体负责全市重性精神疾病排查和管理治疗、技术指导、专业人员培训、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数据录入、紧急住院治疗和应急处理等工作。此项工作至今已开展了3年,市卫生局及我院领导对此工作十分重视。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确保完成省卫生厅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扬州市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办公室联合我院于201311底组织了对扬州市各市、县(区)的重性精神疾病规范化管理治疗项目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

目前,各地区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重视程度较往年有明显改善,总体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大部分县(市、区)将年度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要求都能层层落实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络直报系统权限管理工作规范运行,硬件设备配置齐全,患者的信息补充和随访管理较及时、准确。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精防人员开展常规性指导和培训,培训内容较系统全面。

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工作责任大,任重而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强主动筛查,提高检出率;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管理率;加强目标考核,实施激励机制,更加努力做好此项工作。(科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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