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2012-2013年度扬州市司法局司法鉴定卷宗质量检查在我院进行。扬州市司法局处长陈健及各鉴定所代表等7人组成的检查组,对全市五家司法鉴定所随机抽取的100多份卷宗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严格按照司法部鉴定文书的要求对卷宗进行了认真地检查,对于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取得了共识。检查组对我院鉴定所的卷宗材料质量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同时也特别提出在一些纠纷案件中,要求被询问人在卷宗的记录单上签名,以确保调查材料的完整性、可信性,为我院进一步做好司法鉴定工作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司法鉴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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