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2026年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租车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9 浏览:60 次

受江苏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的委托,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就其江苏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2026年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租车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项目概况:

江苏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2026年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租车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扬州市广陵区汶河北路65号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5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SDZX-2026108号

2、项目名称:江苏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2026年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租车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最高投标单价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31500元,本项目以单价报价,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投标单价限价或者投标总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上限的,采购人均不予接受,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地区

36

单价

48

单价

53

单价

(车次)

(车次/元)

(车次)

(车次/元)

(车次)

(车次/元)

睢宁县

2

3400

1

3600

1

3800

金湖县



1

2200



海安县



4

2200



如皋市

1

2000

3

2200



沭阳县



6

3000



宿迁市

2

2800

2

3000



泗阳县



3

3000



泗洪县

1

2800

1

3000



建湖县

3

2200



2

2600

东台市



2

2400

1

2600

高邮市



2

1500



宝应县

1

1500

1

1700



仪征市





1

900

盱眙县

1

2000

1

2200



江都

(城区)

8

750





扬州市





146

800

备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采购数量,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金额按实结算。

5、采购需求:具体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2026年5月10日-2026年12月31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谈判响应函(原件)。

1.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4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5 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6 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7日(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投标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格式自拟),在2026年57日之前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18652792880,邮件标题为企业全称+项目简称。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回复确认,如未收到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代理机构以确认是否收到。如投标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5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汶河北路65号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6年5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汶河北路65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免收谈判保证金。

2、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不组织谈判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谈判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谈判供应商自理。

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正本盖章扫描件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