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1.21 浏览:1052 次
2011年11月12-13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委派由湖北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主任胡小钟为评审组长,湖南湘雅二院司法精神病鉴定中心主任王小平教授为技术评审员,对我院司法鉴定所进行了检查机构定期监督评审。检查组专家依据:CNAS-CI01:2006《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CNAS-CI02:2006《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说明》等文件,通过现场见证检查,审阅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内审与管理评审等文件资料,核查现行使用的技术标准,抽查人员档案、检查报告、记录等方式,对我所检查机构认可准则要求的部分要素和已获认可的精神状态和法律能力进行了监督评审。

